由于海关的“关税征收按列名征收”的原则,致使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不能真正享受航空产品1%的关税政策的问题,由于诸多原因,多年来一直未能得到解决。随着中国航空业的快速发展,该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族航空企业发展和影响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2010年,当国家审计署在审计厦门海关时,发现了该问题,并通过民航局联系到协会,请协会协助调研,协会给予了积极配合,先后派员陪同审计署同志分别走访了国航、东航、南航、Ameco、Gameco等企业,详细了解了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同时,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下发了《关于各航空公司、维修单位填报关税情况调查表的通知》,协会协助汇总了全行业的关税数据并提交给审计署。据了解,审计署已完成报告,并以内参形式上报到国家领导人,以期解决该问题。
航材关税征收不合理问题,将作为协会的重点解决事项,希望各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能通过协会这个平台形成合力,向国家相关部门提起诉求,以加快解决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