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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2016年度“航材分销商资质评审和航空运营人联合评审”的完成情况和评审计划

2016-10-18 10:04:43

  一.2016年航材分销商评审情况

  协会航材分销商管理办公室根据航材分销商单位的地域分布情况,协调各位审核员的工作安排,作出评审计划。上半年共计评审了24家航材分销商,其中有16家复审;8家初审。共计组成了20个评审组,审核员参与评审共计55人次,在全体审核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上半年航材分销商的评审工作。

  下半年航材分销商评审工作,2016年12月31日《航材分销商证书》到期的分销商10家和2017年1月15日《航材分销商证书》到期的分销商9家,这两批复审共计19家单位提交了复审申请和资料,资料完整。 新申请并提交资料的航材分销商共18个单位,协会航材分销商管理办公室对其资料的完整性做了审核,确认“宁波弗莱得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中龙飞机拆解基地有限公司;北京航歌道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航科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珠海中航通用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资料完整。9月底前派出了20个评审组,完成了19家复审和6家初审的评审工作,审核员参与评审次数40人次,目前等待评审组提交评审报告。如果此次航材分销商复审和初审全部通过,颁发《航材分销商证书》的总数将达到81家。

目前还有12家新申请单位已经提交了申请资料,现正在文审,个别单位资料还不够完整,正在完善和修改,如果资料合格,协会航材分销商管理办公室将安排评审组对新申请单位进行初审。

二.航空运营人联合评审承修商工作情况

2016年上半年,协会完成了对 “西安康倍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鹰之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荣达新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家维修机构的承修商联合评审工作。协会共计派出审核员26人次,评审过程中,审核员严格按照协会的承修商评审标准进行审核,评审发现问题79项,通过评审切实提高了被审维修机构的整体水平。截止2016年7月,协会承修商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合格的承修商单位共计18家。

2016年12月前,协会将组织完成“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安达维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达维尔机械维修技术有限公司”6家公司的复审工作和新申请单位山东翔宇航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初审工作,目前评审工作进度,7家公司已经提交了申请和资料,协会承修商管理办公室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正在组织评审组,准备到现场审核。

三.协会两项评审工作的评估

航材分销商资质评审工作和航空运营人对承修商的联合评审是协会作为第三方机构,组织对航材分销商和航空运营人对承修商进行的定期评审,以确保航材分销商为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提供合格的航材;确保承修商的维修能力和管理水平满足适航法规及航空运营人的要求。两项评审工作,不仅可以有效整合、利用现有行业资源,节省人力资源和降低各方的评审成本,实现评审的标准化,还可以增加行业内部的交流,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协会组织的“航材分销商资质评审和航空运营人联合评审”的两项评审工作得到了会员单位航空公司的大力支持,派出了质量系统中的骨干和精英,由于这些审核员的参与,促进了两项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两项评审工作得到了民用航空局飞标司的支持和认可,得到了各航空公司、维修单位和承修商及航材分销商的肯定,已成为协会的常态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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